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形成臭氧(O3)和細顆粒物(PM2.5)的重要前體物,2010年國務院發布《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將VOCs列為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重點污染物,開啟了我國VOCs污染管控與治理之路。
焦化行業是VOCs產生的重要行業之一,據統計,2020年我國焦炭總產量為4.71億t,約占全球焦炭總量的70%。焦化行業的VOCs排放主要來源于煉焦、化產回收、揮發性有機液體儲存與裝載,酚氰廢水處理等工序。其中,化產回收工序VOCs逸散點多而分散,且組分復雜,是焦化VOCs治理的重點和難點。
焦化行業VOCs治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VOCs精細化管控不足。
我國焦化企業VOCs管控起步較晚,企業VOCs管控意識不足。大部分企業尚未建立VOCs管理制度,企業人員VOCs管理意識薄弱,企業落實煉焦、化產回收、酚氰廢水處理、儲運等工序的VOCs管控要求仍有差距,VOCs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現象較常見,距離制度建立健全、源頭精準管控、過程有效控制、末端高效治理的全過程精細化管控存在較大差距。
(2)無組織排放污染嚴重。
一是源頭管控不到位。焦化企業存在焦爐爐墻串漏、廢氣交換開閉器調節翻板操作失誤、煙道吸力不足等問題,導致在裝煤、煉焦、推焦等過程中焦爐爐頂、爐門處有大量煙塵外逸,甚至部分企業有肉眼可見的陣發性黃煙排放。
二是標準落實存在差距。如部分企業密封點個數大于2000但未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等情況。
(3)VOCs深度治理難度大。
一是治理設施效率偏低。焦化企業在處理各類有機貯槽尾氣、裝載廢氣時, 大多數企業主要采用綜合洗滌或活性炭吸附等末端治理措施,而小部分企業則采用壓力平衡技術將廢氣返回煤氣負壓管道或引入燃燒系統。在對廢水處理單元產 生的廢氣進行處理時,近65%的企業采用“酸洗+ 堿洗+水洗+低溫等離子/光催化氧化/生物濾池"工藝,整體效率較低。
二是設備運行管理不到位。企業治理設施在實際運行中,存在光氧管不亮、 活性炭失效、綜合洗滌循環泵未開啟等不正常運行情況,導致VOCs處理效果不佳。
針對焦化行業污染源排放進行實時有效監控,加強在線監測,是解決環境污染問題的有效手段,我公司針對焦化行業VOCs監測治理有成熟的一體化解決方案,積累了許多優質客戶案例及項目經驗,歡迎大家前來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