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煉油與石油化工行業VOCs主要來自工藝有組織排放、火炬氣、工藝無組織排放、有機液體存儲與調和揮發、廢水收集及處理過程、設備動靜密封點泄漏、有機液體裝卸揮發、冷卻塔和循環冷卻水系統等十二個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源項。
煉油與石油化工行業VOCs排放中,有組織排放占比相對較小,以無組織排放為主,VOCs無組織排放占全廠排放的90%以上,主要以有機液體存儲與調和揮發、廢水收集及處理過程、設備動靜密封點泄漏、有機液體裝卸揮發、冷卻塔和循環冷卻水系統等5個源項排放為主。
《煉油與石油化工行業執行標準》中有提到:煉油與石油化工生產工藝單元排放的有機工藝尾氣,應回收利用;不能(或不能完quan)回收利用的,應采用工藝加熱爐、焚燒爐予以焚燒,或采用吸收、吸附、冷凝等非焚燒方式予以處理。其中焚燒處理方式排氣筒中VOCs(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應≤20mg/m3,非焚燒處理方式排氣筒中VOCs(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應≤100mg/m3,處理效率應≥97%。針對無組織管控:針對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揮發性有機液體裝載設施及廢水收集、處理、儲存設施規定了無組織管控要求。廠界環境空氣中任何1小時的非甲烷總烴濃度應≤2mg/m3、苯≤0.2mg/m3、甲苯≤0.8mg/m3、二甲苯≤0.5mg/m3。
依據《煉油與石油化工行業執行標準》和各化工企業的實際需求,智易時代給出了適用于化工企業的超低排放改造解決方案,能夠有效解決監測VOCs無組織排放問題,為污染治理工作提供數據支撐。
微型空氣質量監測儀
揮發性有機物(VOCs)在線監測系統(固定源)
揮發性有機物(VOCs)在線監測系統(廠界)
無組織排放管控治一體化平臺